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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drogen energy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irst acceptance public notice
Date:2022-04-11 Browse:29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要求,现将《150万m2/年燃料电池膜及配套化学品产业化项目(北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150万m2/年燃料电池膜及配套化学品产业化项目(北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150万m2/年燃料电池膜及配套化学品产业化项目(北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有异议,请向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付绍娟 /18369978165
附件一:验收鉴定书
附件二:氢能水土保持一期验收报告
附件三:氢能水土保持一期监测报告书